檢方偵訊時,「家事女王」坦承盜用「泡菜公主」作品,並當庭寫下悔過書,檢方考量她無前科,獲「泡菜公主」同意後,予以緩起訴處分,但須支付一萬元處分金。
去年十二月間,網友發現另名部落客「家事女王」涉嫌擅自盜用「泡菜公主」的照片、圖片,並修改文章部分文字,重新命名後,發表在自己的新浪部落格上。
2012年12月6日—板橋地檢署認為,「家事女王」坦承盜用「泡菜公主」的文章和照片,並寫下悔過書,獲得「泡菜公主」原諒,同意她捐1萬元給公益團體,予以緩起訴。由於官司 ...
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、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在無名部落格擁有2978萬瀏覽人氣的知名寫手「泡菜公主」劉姓女子,發現文章與插圖、照片遭新浪網部落格寫手「家事女王」王怡晴 ...
以「泡菜公主」為暱稱的部落作家劉女,在網誌發表的圖文遭「家事女王」的王女修改後上傳網誌。檢方偵查後,緩起訴王女。